菏泽建筑设计作为备料、施工组织工作和各工种在制作、建造工作中互相配合协作的共同依据。它的一般规定如下:
1、装配整体式建筑设计应符合国家现行各类建筑设计标准规范的要求及相关防火、防水、节能、隔声、抗震及安全防范等标准规范的要求,满足适用、经济、美观的设计原则。同时应符合建筑工业化及绿色建筑的要求。
2、对有抗震设计要求的装配整体式建筑,其建筑的体型、平面布置及构造应符合抗震设计的原则。
3、装配整体式建筑设计所选用的各类预制构配件的规格与类型、室内装修系统与设备管线系统等,应符合建造标准和建造功能的需求,并适应建筑主要功能空间的灵活可变性。
以上是菏泽建筑设计的一般规定,如有相关问题可以关注网站咨询。